[1] 《庄子·天道》,郭庆藩:《庄子集释》,中华书局1961年版,第488页。
[2] 周振甫:《周易译注》,中华书局1991年版,第250页。
[3] 黑格尔:《哲学讲演录》,贺麟、王太庆,译,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,第128页。
[4] 马斯洛:《谈谈高峰体验》,林方:《人的潜能和价值——人本主义心理学译文集》,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,第366页。
拔地倚天 句句欲活
——“语不惊人死不休”的理论意义
杜甫的诗句“为人性僻耽佳句,语不惊人死不休”,历来脍炙人口。但一般都仅仅从杜甫作诗刻意求工、重视词语锤炼的角度来理解,很少有人去阐明这两句诗的理论意义。实际上,杜甫写下这两句诗,不仅仅是对他自己创作精神的描述,而且更重要的是提出了诗歌语言的创新问题。因为“语”若要“惊人”,就不能陈陈相因,落入窠臼,而必须别出心裁,戛戛独造。
陆机在《文赋》中说:“谢朝华于已披,启夕秀于未振。”这里是以比喻说明古人反复用过的词语如“朝华”一样“已披”(萎靡貌)凋谢了,而古人未用少用之词语,犹如晚出之秀,未经他人振刷,则应启用。杜甫的“语不惊人死不休”与陆机所提出的文辞创新的观点一脉相承,不过杜甫说得更动情,因而也更加强调。杜甫之后,韩愈在《答李翊书》中说:“当其取于心而注于手也,惟陈言之务去,戛戛乎其难哉。”在《答刘正天书》中又提出对前人应“师其意不师其辞”,“能者非他,能自树立不因循者是也”。在《樊绍述墓志铭》中,认为“惟古于词必己出”。韩愈这些话虽是论散文写作的,但同样也适用于诗歌创作,而且他的“惟陈言之务去”与杜甫的语应“惊人”之论是一致的。语言创新一直是古代诗学的重要命题,在韩愈之后,其门下李翱、皇甫湜、孙樵等更提出“趋奇走怪”的论点。苏轼、元好问、杨慎、袁枚等人对文辞出新也都有精辟深微的论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