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月1日,在湖南张家界慈利县,诗奈尔干洗店遭遇了意外事件。 对面树林中燃放的烟花——俗称“窜天猴”,意外地冲进了干洗店内,导致4件顾客寄存清洗的衣服受损。 店主王女士指出,这些衣服价值不菲,每件大约一千多元,其中两件损坏较为严重,而另外两件受损情况稍轻。 由于无法找到燃放烟花的责任人,王女士表示她将自行承担对顾客的赔偿责任。 案件发生以后,有网友表示,这简直是无妄之灾!谁会在干洗店旁边放这种危险物品?完全不顾及他人的财产安全,真是太不负责任了。干洗店老板现在要自己赔钱给顾客,真是替她感到冤枉。 也有网友认为,这事儿真的太荒唐了!难道就没有办法找到那个放烟花的人吗?法律不是应该保护守法公民的利益吗?现在倒好,受害者还得自掏腰包,这合理吗? 那么,在找不到放烟花责任人的情况下,干洗店是否必须赔偿顾客的损失呢? 根据《民法典》和相关服务行业的规定,干洗店作为服务提供方,有义务妥善保管顾客送洗的衣物。 如果因为其管理上的疏忽或第三方原因导致衣物损坏,即便不是直接过错方,干洗店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顾客进行合理的赔偿。 然而,在此案例中,由于烟花是外部因素造成的损害,并非干洗店自身操作失误引起,理论上干洗店可以尝试免责。 但是,考虑到商业信誉和服务质量,许多商家会选择先行赔付以维护客户关系,之后再寻找责任人追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