顺治十八年(1661)一月七日,顺治皇帝病死,康熙皇帝即位,四辅臣执政,步顺治后尘,未能根本扭转局面。康熙皇帝亲政以后,未及清除积弊就发生了三藩之乱,其间不仅“军需孔亟”,而且清军到处掠夺,社会生产再度遭到摧残,财政复濒绝境。国家苛敛“夏税秋粮,朝催暮督”;污吏中饱,“私派倍于宫征,杂项浮于正额”“民生困苦已极,大臣长吏之家日益富饶,民间……因家无衣食,将子女入京贱鬻者不可胜数”。像淮阳灾区“被灾人民日则就食于赈厂,夜则露宿于堤边,面目蓬垢,身无完衣……无田可耕,无屋可住”。
此时的康熙皇帝逐渐意识到安民生乃为政之首务,安民生就是要让人民休养生息,安居乐业。在清初土地大量抛荒、流民成群的情况下,首先必须迅速地实现土地与劳动力的合理结合。对此,康熙皇帝采取了以下措施:
将国家掌握的荒熟地分归臣民所有。康熙八年(1669),将近十七万顷明朝藩王的“荒熟田地……交与该督抚给与原种之人,令其耕种,为其永业,名为‘更名田’”。康熙十二年(1673),下令“嗣后各省开垦荒地,俱再宽限,通计十年方行起科”。为了奖励开荒,他曾动用正项钱粮给“无业之民”“置立房屋,每户二间”,并给予“口粮、种子、牛具,令其开垦,即给予本人,永远为业”。康熙皇帝毅然把这些圈占田地变为更名田,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。尽管对更名田的租赋要求至高,但让农民回到土地上,实现了自耕其地的愿望,而且苛重的赋税还在他们可以承担的限度之内,因而他们表现出较高的生产热情。